准备对外提供会计代理记账形成的财务会计报告时,先把报告与对应的记账凭证、会计账簿放在一起核对,再检查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负责人是否均已签名并盖章。报告内容能够对应账簿且双方签章齐全,才进入对外提供环节。
会计代理记账报告从哪里形成
要确认会计代理记账报告能否对外提供,先沿着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和会计账簿往回核,看报告是否由完整的会计核算衔接形成。
有一家咨询企业准备向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财务联络人从代理记账机构取回报告后,没有马上送出。他把当期原始凭证铺在桌面一侧,又把记账凭证和会计账簿放到另一侧,随后翻到报告里的对应项目,逐页寻找前端资料留下的核算痕迹。翻到其中一页时,他发现手里的报告虽然已经编制完成,却仅凭这份成稿看不出每项内容怎样落入账簿,于是停下了对外提供的动作。
财务联络人接着按期间翻阅记账凭证,又沿着凭证记载找到会计账簿中的对应内容。他把退回补充过的原始凭证重新抽出,核完凭证记载,再回到报告查看相关项目。几样材料摆到一起后,报告里的内容有了前后承接,财务联络人也找到了需要继续确认的页面。
他翻到《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列出的业务内容,看到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彼此相连。这意味着收到一份报告并不等于核算链条已经核清,企业仍要从报告回看账簿和凭证能否对应。
会计代理记账报告由谁确认
收到代理记账机构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后,企业要检查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负责人是否均已签名并盖章,只有经办人的签名无法完成对外提供前的确认。
核完报告内容,财务联络人把拟对外提供的那份财务会计报告单独放到桌面。他翻到签章位置,看到页面上只有经办人留下的签名,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签名和盖章位置仍然空着,委托人负责人对应位置也没有任何签章。缺口正好落在对外提供前的确认环节,他便把报告从待提供材料中抽了出来。
接着,财务联络人把这份报告交回代理记账机构核对。机构负责人查看报告及对应会计账簿,在负责人位置完成签名并盖章。报告回到企业后,财务联络人又把它与账簿放在负责人桌前,企业负责人核过报告内容,在委托人负责人位置签名并盖章。两边的动作分别落在同一份报告上,经办人的签名没有被拿来替代负责人确认。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把对外提供的前提落在双方负责人签名并盖章上。财务联络人由此确认,委托会计代理记账没有转走企业负责人的确认动作,少了任意一方负责人签章,报告就停在企业内部,尚未进入按规定对外提供的状态。
会计代理记账报告对外前查什么
财务会计报告对外提供前,要查报告内容与记账凭证和会计账簿是否对应,还要逐处查看双方负责人签名及盖章状态。
双方签章补齐后,财务联络人没有直接把报告送出。他从报告第一页重新翻起,遇到需要回看的内容,就转到会计账簿寻找对应记录,再从账簿追到记账凭证。原始凭证放在手边,凭证、账簿和报告之间出现差异的页面被暂时压在最上方。核到一处表述时,他发现报告内容与账簿记载没有完全对应,便再次停住对外提供。
财务联络人把有差异的报告页面连同对应记账凭证和会计账簿交给代理记账机构。经办人员沿着原始凭证复核记账凭证,又查到账簿中的相关内容,随后将核对结果交由机构负责人查看。企业负责人拿到复核后的报告、也重新确认了涉及本企业的内容。原来的签章没有遮住内容差异,核算资料仍按实际情况回到前端复核。
报告内容核清后,财务联络人再看双方负责人签名和盖章是否仍与当前版本对应。涉及纳税申报或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的事项,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以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会计代理记账缺少签章怎么处理
发现财务会计报告缺少任何一方负责人签名盖章时,企业先暂停对外提供,把当前报告退回对应负责人核对,并在内容确认后补齐签章。
后来,财务联络人把完成复核的报告再次摊开、逐页查看内容和签章。他先核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留下的签名,再看盖章位置,随后翻到委托人负责人签章处。两个位置都落在复核后的同一版本上,页面也与手边的会计账簿对应。他把先前仅有经办人签名的报告留在内部,没有把旧版本混进拟对外提供的报告。
财务联络人又拿起记账凭证,抽查报告中刚处理过的内容,再沿凭证翻到账簿。企业负责人看过最终报告后,确认本企业一侧的签名盖章完整。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也核验了机构一侧的签章,报告才从暂停状态转入下一环节。
这件事办到这里,企业手里的财务会计报告既能回查记账凭证和会计账簿,也留有双方负责人的签名盖章。财务联络人随后按规定安排对外提供,没有把“已申报”或经办人签名当成报告确认完成的凭据。
财务会计报告形成与提供环节核对表
财务联络人在报告送出前,可沿着形成顺序查看材料由谁确认,并把签章缺口停在对应环节。
| 环节 | 对应材料 | 确认主体 | 签名盖章状态 | 是否可继续 | 依据 |
|---|---|---|---|---|---|
| 核算依据复核 | 原始凭证 | 委托人与代理记账机构 | 核对资料完整性 | 资料对应后继续 |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 |
| 核算记录形成 | 记账凭证、会计账簿 | 代理记账机构 | 核对记录衔接 | 记录对应后继续 |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 |
| 报告编制确认 | 财务会计报告 | 双方负责人 | 检查签名盖章 | 缺少签章时暂停 |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 |
| 报告对外提供 | 财务会计报告 | 双方负责人 | 确认双方签章齐全 | 手续完整后继续 |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 |
贵公司现在能做的几件事
- 1找出拟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把准备送出的版本单独取出,避免与尚未复核或仅有经办人签名的版本混在一起。
- 2核对对应记账凭证和会计账簿从报告内容回查账簿,再沿账簿找到记账凭证,发现不一致就暂停对外提供。
- 3检查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签名盖章翻到报告签章位置,确认签名主体为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机构盖章没有遗漏。
- 4检查委托人负责人签名盖章由企业负责人核对报告内容,并确认委托人一侧的签名和盖章均落在当前版本。
- 5手续完整后再按规定提供重新查看报告内容和双方签章,确认没有使用旧版本,再进入对外提供环节。
常见问题
只有经办人签名的报告能否直接对外提供?
不能直接送出。拿起报告翻到签章位置,查看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负责人是否分别签名并盖章。只有经办人签名,说明负责人确认手续仍有缺口,应先暂停对外提供。
双方负责人签名盖章应在哪个环节完成?
分界在财务会计报告已经编制并完成内容核对之后、按规定对外提供之前。签章应落在准备对外提供的当前版本上,旧版本已有签章但内容后来发生调整的,还要重新核对版本与签章是否对应。
发现报告内容与账簿不一致时先暂停哪一步?
前面那家咨询企业发现差异后,先停下财务会计报告对外提供,再把相关报告页面、记账凭证和会计账簿交回核对。内容尚未对应时不沿用原签章继续送出,复核完成后再确认双方负责人签名盖章无误。
参考来源
-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mof.gov.cn 原文 ↗
-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mof.gov.cn 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