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股权变更流程时,先翻开公司章程核对内部决定方式,再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更新股东名册与章程,随后提交变更登记申请。登记机关处理的是登记事项变更,能否顺利衔接,要看股东决定、协议内容与变更后的文件能否相互对应。
股权变更要先做哪几件事
要启动股权变更流程,先拿公司章程核对决定方式,再形成股东决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修改与股东信息有关的文件,登记申请排在这些内部动作之后。
有一家由三名股东设立的公司,其中一名股东准备退出,另外两名股东在聊天记录里谈妥转让安排。行政把聊天记录打印出来,连同营业执照正本、副本交给经办人员,原以为双方意思一致便能直接办理。材料翻到股东变动这一项时,经办人员没有找到股权转让协议,也没看到按公司章程形成的内部决定,章程中仍列着原股东及原出资安排,这套材料便停在了递交之前。
行政回到公司翻出章程,把有关决定方式的内容逐项标出,又请三名股东对照原先谈妥的安排重新核实。退出股东把拟转让的股权写进纸面,受让一方核对对应内容,另一名股东则查看这次变化与章程记载是否衔接。
聊天记录被留作沟通痕迹,正式材料另行整理。
行政翻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关于章程载明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日期的内容,才看明白原章程为何挡住后续递交。这意味着股东谈妥交易后,仍要把变动落到公司内部文件中,不能让登记申请与章程各写一套。
转让协议要写清什么
核对股权转让协议时,要从退出股东与受让方的具体安排入手,把转让标的、双方意思及后续配合事项写明,并让协议内容与股东决定、章程改动对应。
接着,退出股东与受让方把聊天记录放在桌边,逐句整理成股权转让协议。行政拿旧章程对照协议中的股东信息,又把准备修改的出资记载放在旁边,发现聊天时只谈到了交易安排,却没留下办理公司文件变动的衔接内容。双方补齐相关表述后分别签署,行政在交接页记下协议原件由谁保管。
另一名股东拿着公司章程核对内部决定,看到协议里的受让信息与决定稿有一处写法不同,便退回重新统一。修改稿收回后,行政依次对照退出股东、受让方及变更后的章程页面,把同一事项使用的表述圈在一起,原先散落在聊天记录里的意见由此落到了相互对应的文件上。
股权转让的纳税申报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以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登记这一步交什么
进入登记环节后,要拿变更登记申请书与修改后的公司章程逐项核对,确认申请内容能够反映已完成的内部决定和转让安排,再向登记机关提交变更登记申请。
协议签完后,行政把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和股权转让协议分开放置。她先看申请书里的变更内容、再翻到章程中股东及出资记载的位置,随后回看协议签署页。第一次核对时,申请书沿用了旧资料中的一处表述,与新章程对不上,她便在该栏旁做了标记,交回经办人员订正。
订正稿回来后,行政从申请书开头重新核到签署位置,又把营业执照正本、副本放进材料袋。经办人员按登记机关现行材料口径整理顺序,行政则留存提交版本的完整副本,并在交接记录上写下每份材料的去向。先前那套只有聊天记录的材料没有混入正式申请。
登记材料由此接上了公司内部文件。
行政后来翻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六条关于营业执照记载事项发生变更后办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内容,才把登记与转让本身分开。这意味着登记机关核的是登记事项变动,股东之间谈妥并签约并不会自动完成营业执照换发。
变更之后还要改哪些文件
收到换发的营业执照后,第一件事是拿它对照变更登记申请书,再复核股东名册、公司章程与公示信息,避免公司内部记载和对外信息停留在旧状态。
核完登记材料后,行政接到换发的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先与留存的申请书逐栏比对。她随后取出股东名册,在退出股东的原记录旁整理变动痕迹,再把受让后的信息与公司章程放在一起复核。几份文件摊开后,她发现股东名册仍夹着旧页,便抽出旧页归档,把更新后的页面放回公司档案。
接着,行政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看公示信息,又拿协议签署页与章程对应页逐项回看。负责合同的人取出仍在使用的合同文本,核对签署人与公司现状是否衔接;保管营业执照的人则把旧执照的交回情况写进交接记录。发现信息尚未同步的地方,行政逐项记在待办页上,交给对应岗位继续处理。
这份待办页留在了公司档案首页。
办完股权变更流程后仍不能只收起新执照,判断这件事是否真正收口,要看营业执照、章程、股东名册及公示信息能否共同反映同一次变动。
股权变更四件事怎么衔接
股东谈妥转让安排后,可用这张表核对每一步由谁落笔、哪份文件随之更新,以及漏项会卡在哪里。
| 做什么 | 由谁签 | 改哪份文件 | 漏了会怎样 | 依据 |
|---|---|---|---|---|
| 形成内部决定 | 按章程确定的签署主体 | 公司章程 | 内部决定与登记申请无法对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 ↗ |
| 签订转让文件 | 退出股东与受让方 | 股权转让协议 | 转让安排只停留在聊天记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 ↗ |
| 提交变更登记 | 依法负有签署义务的主体 | 变更登记申请书 | 登记事项仍保留原有记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六条 ↗ |
| 核对变更结果 | 公司内部经办岗位 | 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 内部文件与对外信息核验不一致 |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八条 ↗ |
贵公司现在能做的几件事
- 1按章程形成股东决定翻开现行公司章程,找出本次股权转让对应的决定方式,再把股东确认结果落到书面文件。
- 2签书面转让协议把聊天中谈妥的转让安排整理进股权转让协议,由退出股东与受让方核对后签署。
- 3同步修改内部文件将股东名册与公司章程放在一起核对,统一股东信息及与本次变动有关的记载。
- 4登记后复核信息收到换发的营业执照后,对照申请书检查记载内容,再查看公示信息是否与公司档案一致。
常见问题
股权转让要不要全体股东同意?
翻开现行公司章程,查看股权转让对应的决定方式和签署主体,再核对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现行规定。不要只凭部分股东的聊天意见判断,内部决定、股权转让协议与章程修改内容要能相互对应。
口头谈好的转让算数吗?
口头约定应整理成书面股权转让协议,由退出股东与受让方核对转让标的、双方意思及配合事项。只保留聊天或口头沟通,会使登记申请缺少能与股东决定、章程相互核对的正式材料。
股权变更要交税吗?
可把股权转让事项及相关资料交给负责纳税申报的人员核对,再按主管税务机关现行口径办理。股权转让的纳税申报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以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不要凭登记是否完成判断申报事项是否办结。
参考来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六条 gov.cn 原文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 gov.cn 原文 ↗
-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八条 gov.cn 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