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原机构移交全部账簿、凭证、报表与申报记录,并提供交接清单;新机构核对后签收。交接期间不要断报。参考来源《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98 号) mof.gov.cn 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kjs.mof.gov.cn 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