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判断两类申报材料能否共用,先把专利证书、产品说明分别放进两套目录。高新认定看知识产权所有权及其与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关系,测绘资质的审批部门、申请条件和材料则按当前受理要求另行核实。
测绘资质办理为何要单独建材料目录
着手测绘资质办理时,先把测绘申报目录与高新认定目录分开,未经核验的高新认定条件不能直接写进测绘材料。
有一家同时筹备两项申报的技术企业,项目申报专员把专利证书、产品说明和两套申报目录铺在桌上。她原本按文件名称归类,看到专利证书后,便在两套目录旁都画了勾,又把“已有专利”写成共同依据。翻到测绘那套目录时,她找不到经当前受理口径核验过的对应项目,笔尖停在了空白处。
她抽出一只文件夹放测绘底稿,另一只文件夹收高新认定底稿。测绘文件夹只留下待核事项,页边写上审批部门、申请条件和材料口径三个待查标记;高新文件夹则夹入专利证书与产品说明,并在封面记下权利人、核心支持关系两个核对位置。原先混在一起的目录由此分成两条线。
两套底稿分开后,哪份材料属于哪项申报,已经能从封面标记看出来。
测绘资质与高新认定材料怎么分
区分两类材料时,要看文件准备证明哪项事实,高新认定围绕企业条件与认定程序归档,测绘材料则依主管部门现行受理口径另建目录。
接着,项目申报专员拿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把知识产权相关材料放在它后面。她再翻到产品说明,沿着产品功能逐页找技术对应处,在专利名称旁贴上标记。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另放一叠,没有塞进测绘文件夹。桌面上原来按“证书类”“说明类”摆放的文件,改成按申报事项排列。
她翻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看见企业自我评价、注册登记并提出申请以及提交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等环节,才明白高新底稿既要支撑条件核对,也要跟着认定程序流转。这意味着专利证书进入高新目录有明确用途,却不会因此自动成为测绘申报依据。她在测绘目录相同位置贴上“另查受理口径”的纸签,保留查询痕迹。
归类后的产品说明仍有两份副本,页首分别写着各自对应的申报事项。
测绘资质办理时专利能证明什么
在测绘资质办理中看到专利,只能记录企业现有的技术材料,专利能否证明某项申请条件,要等主管部门现行依据核清后再判断。
后来,项目申报专员逐本查看专利证书上的权利人,又拿企业登记信息与证书并排比对。几本证书的技术内容与产品说明能够衔接,其中一份证书上的权利人却并非申请企业。她擦掉高新目录里原先画下的勾,在权利人栏贴了醒目标记,又把对应产品页夹在证书后面,留给负责申报的同事复核。
她随后翻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读到企业取得对主要产品或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所有权,才发现“有几项专利”没有回答所有权归谁,也没有回答专利是否支撑主要产品或服务。这意味着权利人对不上,或技术关系说不清,相关材料就无法直接支撑这项高新认定条件。她把产品说明中的技术位置与对应证书连成索引,未核清的那份单独压在目录末页。
那张被擦掉的勾没有补回去。
测绘资质申请前如何核对依据
提交测绘资质申请前,要拿着独立目录向主管部门核实现行审批归属与受理要求,并把确认结果回填到测绘底稿。
核完高新材料后,项目申报专员收起专利证书,只带测绘申报目录、待查页去确认受理口径。她按目录逐项记录答复来源,把尚未核实的申请条件留空,又在每条记录旁注明查询对象与对应文件位置。产品说明返回桌面后,她没有沿用高新目录上的核心支持关系标记,而是在测绘副本页首另设用途栏。
她把确认过的现行口径抄回测绘底稿,逐页对照目录与材料名称。碰到尚无明确对应关系的文件,她移到待确认夹,没有把高新认定的知识产权判断补进空栏。另一边,高新底稿保留权利人核对页、产品关系索引和申请材料顺序,两套文件各自形成一张交接页,后续经手人打开文件夹就能沿着原来的核对痕迹继续办理。
桌上留下两套独立底稿,混用的入口也随之封住。
测绘资质与高新认定材料分流表
项目申报专员拆分底稿时,可用这张表标清同一份材料在两项申报中的用途,并找出仍待核实的依据。
| 事项 | 材料用途 | 核验依据 | 所有权要求 | 待确认部门 |
|---|---|---|---|---|
| 测绘资质办理 | 记录技术材料并等待确认具体证明用途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 | 不以高新认定规则推定 | 测绘资质主管部门 |
| 高新认定条件 | 核对知识产权与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支持关系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 | 核对申请企业是否取得所有权 | 认定机构 |
| 高新认定程序 | 归集申请书与知识产权相关材料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 | 随申请材料一并核验 | 认定机构 |
贵公司现在能做的几件事
- 1拆分两套申报目录把测绘资质材料与高新认定材料分别编号,暂时无法归类的文件放入待确认夹。
- 2核对专利权利人逐本查看专利证书上的权利人,并与申请企业的信息对照,记录不一致之处。
- 3标注技术对应关系在产品说明中标出专利所支持的技术位置,说明它与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对应关系。
- 4确认测绘受理口径带着测绘目录向主管部门核实现行审批归属、申请条件和材料要求,并保存确认记录。
常见问题
企业有专利,能否直接作为测绘资质办理条件的证明?
不能直接作为证明。把专利证书列入待确认栏,再拿测绘申报目录向主管部门逐项询问,记录对应条件、材料用途和答复来源;没有得到现行受理要求支持的,不要填入正式目录。
专利权利人与申请企业不一致,高新认定材料还能直接使用吗?
这种情况不宜直接使用。逐本核对证书记载的权利人与申请企业信息,把不一致的证书单独标记,并在产品说明中找到对应技术位置。再依《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复核企业是否取得相关所有权,未核清前先移入待确认夹。
同一份产品说明用于两个申报事项时,应怎样分别标注用途?
可将产品说明复印两份并分别装入两套底稿。高新认定副本要标出专利名称、权利人以及与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技术对应位置,测绘副本只填写拟证明事项和待主管部门确认的受理依据。随后在两套目录中分别登记文件位置、核验状态和经手记录,避免后续人员沿用同一组批注。
参考来源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gov.cn 原文 ↗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gov.cn 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