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账务委托出去后,企业仍要取得并整理原始凭证,安排人员管理日常货币收支,按时交付真实完整的资料并处理退回补正。判断责任有没有落空,可拿书面委托合同核对资料传递程序、签收手续和双方分工。
会计代账前企业先留哪些责任
办理会计代账前,企业负责人要把原始凭证、日常货币收支和资料补正分别交到具体岗位手中,再看书面委托合同是否接住这些分工。
有一家零售企业准备交接账务,负责人把一批原始凭证放到桌上,原打算整袋送出,此后不再过问凭证,也没有安排人员接手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刚接手管账的行政翻看这批材料,发现店内收进来的原始凭证还散在不同票据袋里,谁收取、谁整理、谁保管都没有留下记录。出纳又把手头的货币收支事项逐项写下,行政才看见账务委托之后仍有一段日常工作留在企业内部。
负责人把票据袋重新放回行政手中,出纳接过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事项。
行政随后翻到《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沿着委托人取得原始凭证、配备专人管理日常货币收支、及时提供真实完整资料和处理退回补正的内容逐项标记。她这才明白,账务交出后,企业手里的凭证来源和资金保管没有一并转走,相关动作仍由本单位完成。
会计代账凭证由谁取得和补正
会计代账所用的原始凭证仍由企业填制或者取得,代理记账机构退回材料时,企业还要找到原经办环节完成更正补充。
接着,行政把票据袋按事项拆开,拿着原始凭证逐张找到对应的内部经办岗位。她在交接页旁另留一栏,记下凭证从哪里取得,又把内容不完整的那几张放回原来的袋中。负责人原先以为代理记账机构收到材料后会自行处理缺项,行政对照退回的原始凭证,沿着票据来源往回查,最终把补充动作交还给接触该项经济业务的岗位。
补齐的原始凭证重新回到同一个票据袋。
行政没有把退回材料混进下一批资料,而是把原件、补充内容和退回记录放在一起,再核对交接页上的事项。遇到暂时无法对应来源的原始凭证,她把该项留在企业内部继续查找,没有让一张来源不清的材料直接进入会计核算。这样一来,代理记账机构接到的是企业整理后的真实完整资料,企业也保留了从取得到补正的路径。
会计代账后谁负责日常货币收支
会计代账完成委托后,企业仍要指定本单位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并把原始凭证及时送入约定的交接路径。
后来,出纳拿着行政整理好的票据袋,把日常货币收支事项与袋内原始凭证逐项对应。负责人把保管事项写进内部安排,交给出纳持续处理。行政则接住凭证整理和资料传递,两人的动作在交接页上连了起来,店内发生经济业务后,原始凭证不再散落到无人收取的状态。
一次资料送出前,出纳发现手里的原始凭证与行政登记的交接事项没有对上,便把票据袋退回桌面,顺着内部经办记录补找材料。行政收到补来的凭证后重新登记,负责人再查看货币收支保管是否仍由同一岗位接续。企业由此把管钱、收凭证和送资料分开落到了人,代理记账机构只接收进入会计核算的资料。
资金保管仍留在企业内部,交接页随票据袋继续往下走。
会计代账资料交接怎么按合同核对
核对会计代账资料交接时,要翻开书面委托合同查看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再让每批原始凭证都留下交出、接收及退回补正的记录。
核完内部安排后,行政拿出书面委托合同、对着票据袋和交接页查资料传递部分。她发现此前只把资料送出,手里没有对应的签收记录。月底再问材料去向时,企业、代理记账机构都难从现有纸面看清哪一批已经接收。负责人便让行政沿原交接事项补记送出内容,并联系接收方确认实际收取情况,把能够核实的记录归到同一处。
行政翻到《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看见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属于书面委托合同要明确的内容。这个后果落在本次交接上很直接。缺少签收记录时,原始凭证何时送出、由谁接收以及退回补正走到哪一步都难以核清,合同中的责任安排也失去可供对照的记录。
行政把后续每批资料按合同约定登记,送出时留下交接内容,接收后归入签收记录,退回时把补正事项放回原票据袋。负责人看完这条责任链,又确认财务会计报告对外提供前的签名盖章情况。涉及纳税申报等事项,企业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以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会计代账交出去后的日常分工
负责人安排内部岗位并准备交接原始凭证时,可用这张表核清企业留下的动作、机构接收的内容和手中应有的记录。
| 企业日常事项 | 企业责任 | 代理记账机构接收内容 | 应留存的交接记录 | 依据 |
|---|---|---|---|---|
| 取得原始凭证 | 由内部经办环节填制或者取得符合规定的材料 | 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 | 凭证整理记录 |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 |
| 管理日常货币收支 | 指定本单位人员负责收支和保管 | 与会计核算相关的资料 | 内部岗位安排记录 |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 |
| 传递会计资料 | 依合同约定整理并交付资料 | 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会计资料 | 交出和接收记录 |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 |
| 处理退回材料 | 找到原经办环节完成更正补充 | 补正后的原始凭证 | 退回和再次交接记录 |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 |
贵公司现在能做的几件事
- 1指定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人员把收支办理、资金保管和凭证移交落实到本单位的具体岗位,并留下内部安排记录。
- 2整理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按经济业务来源归拢现有材料,把内容不完整或来源暂时无法对应的凭证单独标记。
- 3核对合同中的传递程序翻开书面委托合同,找出资料怎样送出、由谁接收以及退回后怎样流转的约定。
- 4办理资料签收每批资料送出后记录交接内容和接收情况,让票据袋与对应的签收记录放在一起。
- 5及时处理退回补正要求收到退回的原始凭证后找到原经办环节,补充完整再沿原交接路径送回。
常见问题
委托会计代账后,企业还能否不设管钱人员?
不能。企业应立即指定本单位人员,拿出当天的收支记录和票据袋逐项核对,登记谁办理收款、付款、保管,再把岗位职责和凭证移交路径写进内部记录。
原始凭证被退回要求补充时由谁处理?
由企业处理。收到退回材料后,经办人员应在交接页记下退回事项,按票据来源找到原经办岗位,补齐缺少内容,并将原件、补充材料、退回记录放入同一票据袋,交接人员随后重新登记送出。
资料已经送出但没有签收记录,应如何补齐责任链?
企业可先翻出原交接页,按批次列明送出内容,再联系实际接收人员逐项核对资料名称、交出时间、接收情况。能够确认的内容由双方补记并归档,暂时无法确认的资料单独标记、继续查找;以后送出时当场填写交接内容,收到签收记录后与对应票据袋放在一起。
参考来源
-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mof.gov.cn 原文 ↗
-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mof.gov.cn 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