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劳务公司注册时,先把公司章程中的拟出资内容逐项展开,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以及设定担保的财产不得作价出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日期由股东确认,判断依据是拟出资内容是否属于法规禁止范围。
劳务公司注册先确定哪些事项
着手办理劳务公司注册时,先翻开公司章程核对名称、主体类型、经营范围、住所、注册资本和法定代表人姓名,再让每项内容落到明确的确认结果上。
有一家拟设立劳务公司的股东经办人拿着公司章程整理登记内容。他从名称读到住所,又把注册资本所在页折起,逐栏找出尚未定稿的地方。翻到法定代表人姓名时,他在旁边留下标记,随后把公司章程交给其余股东查看。几名股东围着同一份文件核了几遍,登记内容逐渐归到各自对应的栏目,注册资本一栏也从其他事项中单独分了出来。
经办人又翻到《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八条,对着条文核了一遍一般登记事项,发现手里的栏目正好落在名称、主体类型、经营范围、住所、注册资本和法定代表人姓名这些内容上。这意味着注册资本并非脱离其他登记事项单独决定,申报前还要与公司章程里的出资安排相互对应。
这一轮核完,公司章程上留下了待确认的注册资本和出资条款。
注册劳务公司哪些不能作价出资
判断注册劳务公司的拟出资内容能否写进章程,直接查看财产类型,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和设定担保的财产均不得作价出资。
经办人接着展开公司章程,看到拟作价出资内容里写着“劳务”。他没有把这一项并入出资额,而是抽出该页,在劳务旁画圈,又把其余拟出资内容逐项抄到空白处。抄到信用和自然人姓名时,他同样停笔,把商誉、特许经营权及设定担保的财产接在后面,形成一份与章程条款逐项对应的核对记录。
他翻到《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沿着不得作价出资的内容逐字比对,手里的“劳务”正落在禁止范围内。写进公司章程没有改变该内容的性质,继续保留便会使出资条款带着不符合法规的内容进入设立登记申请材料。
其余股东接过公司章程,在被圈出的条款旁逐项查看,随后划去劳务,并把同类受限内容一同排除。经办人收回改过的页面,再与原页对照,确认被删掉的是拟作价出资内容,没有动到名称、经营范围或住所等栏目。
劳务公司注册章程由谁确认
劳务公司注册章程中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日期由股东确认,经办人负责归集结果,也不能用自己的判断替代股东意思。
排除劳务后,经办人把公司章程重新递给股东。他将出资条款摊开,手指依次落在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日期上,请每名股东查看与自己有关的记载。有人翻回注册资本所在页比对,有人沿着出资条款查找前后表述,先前被划去的劳务没有再次出现在其他位置。
股东把确认结果写回公司章程,经办人按页面顺序复查。他从注册资本读到各股东的出资额、再转到出资方式和出资日期,发现几项内容已经连成完整安排。随后,他把曾经写有劳务的旧页放在一旁,只保留股东重新确认后的章程页面,整个处理过程围绕同一处卡点继续推进。
章程载明出资安排,并不赋予禁止出资内容合法性。
注册劳务公司出资安排怎么复核
复核注册劳务公司的出资安排时,把公司章程中的出资内容与注册资本逐项对应,再检查禁止作价出资的项目是否已经全部移除。
经办人拿起股东确认后的公司章程,从注册资本所在页向后翻。他将每项出资额写在纸上,紧挨着记下对应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日期,再逐字查找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及设定担保的财产。查到末页时,原先圈出的劳务已经消失,各股东确认的内容也能在章程中找到对应位置。
核完出资条款,他又翻回一般登记事项所在页,把名称、主体类型和经营范围逐栏读过,随后查看住所、注册资本与法定代表人姓名。公司章程在股东之间再次传递,大家沿着经办人留下的标记复看,没有把出资方式误当成经营范围,也没有让被排除的劳务回到拟出资内容中。
经办人将复核后的公司章程与设立登记申请书放在一起,登记材料由此进入提交设立登记申请前的核对环节。
拟出资内容怎么判断和调整
股东经办人修改公司章程的出资条款时,可用这张表核对拟出资内容能否作价、原条款是否调整以及哪些内容仍由股东确认。
| 拟出资内容 | 能否作价出资 | 章程是否需调整 | 股东确认事项 | 依据 |
|---|---|---|---|---|
| 劳务 | 不得作价出资 | 删去相关内容 | 重新确认出资方式 |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 |
| 信用 | 不得作价出资 | 删去相关内容 | 重新确认出资方式 |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 |
| 自然人姓名 | 不得作价出资 | 删去相关内容 | 重新确认出资方式 |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 |
| 商誉 | 不得作价出资 | 删去相关内容 | 重新确认出资方式 |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 |
| 特许经营权 | 不得作价出资 | 删去相关内容 | 重新确认出资方式 |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 |
| 设定担保的财产 | 不得作价出资 | 删去相关内容 | 重新确认出资方式 |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 |
贵公司现在能做的几件事
- 1打开公司章程核对出资条款找到注册资本及各股东出资安排,标出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日期。
- 2列出全部拟出资内容将章程中每项拟出资内容单独列出,避免笼统表述遮住财产性质。
- 3排除不得作价出资的项目逐项删除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及设定担保的财产。
- 4由股东确认出资额方式和日期把修改后的出资条款交给股东查看,并将确认结果完整写入公司章程。
- 5同步核对一般登记事项对照公司章程检查名称、主体类型、经营范围、住所、注册资本和法定代表人姓名。
常见问题
股东提供劳务能不能折算成出资
打开公司章程找到出资方式一栏,只要其中写了股东提供劳务并折算为出资,就将该项标出并调整。劳务属于不得作价出资的内容,股东实际参与经营也不会改变这一判断。
写进公司章程是否就能作为出资
分界在拟出资内容本身是否符合法规,章程只能记载股东确认的合法安排,无法改变禁止作价出资项目的性质。劳务等内容即使已经写入公司章程,仍要从出资条款中排除。
出资方式和出资日期应由谁确认
前面那家拟设立劳务公司的股东后来重新查看公司章程,各自核对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日期,经办人再把确认结果归集到对应条款。经办人能够整理文件,但这些出资安排仍由股东确认,且不能替代确认。
参考来源
-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八条 gov.cn 原文 ↗
-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gov.cn 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