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附近营业执照办理点时,先确认该地点是否属于登记机关并受理公司设立登记,再拿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及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相关文件逐项核对。距离近不代表一定能办,判断依据是受理范围与材料要求能否对应。
附近营业执照办理点先核受理机关
寻找附近营业执照办理点,先把拟设立企业的登记事项列在纸上,再向对方确认是否属于登记机关以及是否受理公司设立登记,不能只按距离远近作判断。
有一家准备设立的商贸企业,经办人完成名称自主申报后,把拟登记的名称、主体类型、经营范围和住所写在设立登记申请书中,又翻开公司章程核对注册资本及法定代表人姓名。材料放齐后,他没有直接前往搜索到的近处地点,而是逐个询问对方是否属于登记机关,并说明自己办理的是公司设立登记。
问到受理范围时,经办人摊开设立登记申请书,把纸上已经确认的登记事项逐项报出。对方的答复若只涉及其他登记事项,他便在该地点旁作记号,继续联系能够接收设立登记申请的登记机关。附近营业执照办理点是否合适,就在这次核问中分清了。
营业执照办理点受理前看哪些材料
营业执照办理点受理前,要拿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和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相关文件逐份核对,并确认申请人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是否与申请主体相符。
经办人确认受理机关后,把设立登记申请书摆在中间,公司章程放在一侧,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相关文件放在另一侧。他沿着申请书上的登记事项往下查,名称与完成自主申报的内容一致,经营范围也与公司章程相互对应,核到住所时,他把两份材料上的信息逐字对照,并在不一致的位置停下。
接着,他翻到《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按条文所列的设立登记文件重新清点手上的材料,发现申请人资格文件还没有归入这次提交的材料。这个后果很直接:仅带申请书、章程和住所文件,仍不足以按该条列明的文件范围完成提交。他把缺项记在设立登记申请书旁,随后向登记机关核实对应文件。
材料名称一项项对上,才能继续走到提交环节。
附近办理营业执照材料不全怎么办
在附近办理营业执照遇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时,先接收登记机关一次性告知的补正内容,再按缺项回到原文件核改,避免只凭口头印象反复递交。
经办人带着整理后的材料进入提交环节,登记机关核看设立登记申请书时,指出材料仍不齐全。他随即取回公司章程和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相关文件,按告知内容逐项定位。缺的是哪一份法定文书,哪处内容不符合法定形式,他都对应到手上的原文件,没有顺手改动已经确认一致的登记事项。
他随后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条关于设立登记材料的内容,看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时,由登记机关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这说明补正范围来自登记机关的告知,经办人据此整理缺项,企业提交的材料仍由企业保证真实、合法和有效。
回到企业后,合伙人翻开公司章程核对股东确认的内容,经办人则把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相关文件与设立登记申请书重新并排。两人沿着告知内容查完每一处,再将补齐的法定文书归入本次申请材料,原先已经相符的页面保持不动。
营业执照办理点确认后怎样提交
确认营业执照办理点和补正内容后,企业可按登记机关受理范围提交完整材料,并留意登记事项与各份法定文书是否保持一致。
补正结束后,经办人再次拿起设立登记申请书,从名称看到法定代表人姓名,又把公司章程中的经营范围和出资安排逐页核过。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相关文件压在对应页面旁,申请人资格文件与自然人身份证明按申请主体分别放好。此前标出的缺项已经补齐,他便带着整套材料回到确认过的登记机关。
登记机关接收材料时,经办人跟着核验顺序翻页,遇到询问便从相应法定文书中找到内容。他没有把距离近当成受理依据,也没有把一次咨询当成材料已经合格,而是用受理范围、登记事项和一次性告知内容串起这次提交。领取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后,他又核对执照记载事项,并把正本置于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醒目位置。
拟咨询地点与受理条件对照表
经办人联系拟咨询地点时,可用这张表核对地点身份、受理事项、随身材料及出现缺项后的处理方向。
| 核对环节 | 现场要看什么 | 依据 |
|---|---|---|
| 拟咨询地点 | 确认是否属于登记机关以及是否受理设立登记 |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 |
| 受理事项 | 确认拟设立企业的登记事项是否属于其受理范围 |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 |
| 携带材料 | 核对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及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相关文件 |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 |
| 材料缺项 | 接收一次性告知内容并按缺项补正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条 ↗ |
贵公司现在能做的几件事
- 1列出拟办理企业的一般登记事项把名称、主体类型、经营范围、住所、注册资本及法定代表人姓名分别写清,供咨询受理范围时核对。
- 2整理设立登记申请书和公司章程将两份文件并排查看,找出登记事项表述不一致的位置并交由相应确认人核实。
- 3核对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相关文件把文件记载的信息与设立登记申请书对应内容逐项对照,发现差异就标出原位置。
- 4向登记机关确认受理范围说明办理的是公司设立登记,并确认该地点是否接收这一申请及相应法定文书。
- 5按一次性告知内容补正材料收到告知后逐项定位缺失文件或形式问题,补齐后再复核整套申请材料。
常见问题
距离最近的地点是否一定能受理设立登记
把拟咨询地点与登记事项放在一起核实,直接询问对方是否属于登记机关、是否接收公司设立登记。距离只能帮助安排行程,受理资格和受理范围能否对应,才决定这次前往是否有效。
材料不齐时能否先提交再补正
分界在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登记机关审查后发现问题,会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企业仍要保证提交内容真实、合法和有效,并按照告知范围完成补正。
领取营业执照后还要自己做什么
前面那家商贸企业领取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后,经办人当场核对名称、住所及经营范围的记载,并记录核对结果,又把正本带回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放在醒目位置,副本则与本次设立材料一同保管。
参考来源
-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gov.cn 原文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条 gov.cn 原文 ↗